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的法制对策

    • 摘要: 为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,国家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工作。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现行法律制度存在多重结构性缺陷,突出表现为法律概念界定模糊、体系化不足、保障协调制度滞后以及监管执法效能欠佳。针对上述问题,亟需完善相关法律制度体系:制定专项法律,系统修订现行法律法规,强化地方立法协同;配套建立流域管理制度、经济激励机制与公众参与机制;构建综合治理、标本兼治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框架。推进完善长江流域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法制对策,对保障粮食安全、推动农业绿色发展与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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