农民用水户协会的监督与管理研究

    • 摘要: 农民用水户协会是参与式灌溉管理模式之一,我国正在大力推广.实践证明,要规范用水户协会的运行,充分发挥用水户协会的作用,必须加强对其监督与管理.分析了我国用水户协会的绩效与存在的问题,依据有关规定,提出了用水户协会的监督与管理部门,既组织管理部门为县(市、区)民政局,业务管理部门为县(市、区)水利(水务)局、灌区管理单位、乡镇水利站,并对各部门监督与管理的内容、方式进行了阐述,可供制定用水户协会的管理办法作参考.

     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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